余夕夕和余朝在一个屋檐下一起长大,余朝不苟言笑说一不二,余夕夕生性活波古灵精怪,二人性格差距极大。母亲在去世前将会仙楼和余府都托付给了余朝,同时嘱托余朝尽快与余夕夕完婚,希望二人未来可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但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同时十五年前的江湖丑闻被再次提及,错综复杂的江湖势力,恩怨情仇的江湖儿女,迷雾重重的江湖传闻,余夕夕和余朝在矛盾与挣扎中获得了救赎,找到了自己的江湖之“道“。江湖再次归于平静,余夕夕和余朝回到会仙楼,并从二人名字中各取一个字将会仙楼改名为“朝夕楼”。他们不想要什么宝藏,也不需要什么名号,他们只想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充实而快乐的活着。
“我该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 A love letter to theater and all the dreamers. 眼泪止不住。
乔纳森也是幸运的,有流星划过夜空的绚烂。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塑造了纽约氛围下的艺术殉道者,让底层的人们感同身受。一份食物,10块钱,一个订单,就能让他们开心很久。音乐与生活同样丰富,五味杂陈的感觉。
牢笼还是羽翼,你更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恐惧还是爱,你选择哪个?亲爱的,别急着说出答案,因为选择和行动胜过言语,它们决定了你是谁。
用Jon自己的音乐剧《Tick, Tick...BOOM!》改编成了他自己传记片,形式很妙。电影形式的紧迫感非常明显,LMM本就是把握节奏的一把好手。只不过感觉,好像还是情绪不够。原版《Tick, Tick...BOOM!》音乐剧live单独拎一首歌出来,都比电影里表现的情绪强烈得多。或许是因为电影有一个情绪递进的需要?还是因为加菲在唱歌的表达上不如音乐剧演员?或者是一切的表现都还过于流于形式?||给三星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好片的要求上看这部有些低于预期了。但是跨到四星去的话,以这部电影的呈现感觉尚不够。
不是我的菜,跟la la land比不是一个量级的。歌很一般,没啥记忆点,调度也没亮点,林的《汉密尔顿》我就不感冒,这部也一样。
Sunday,游泳池的五线谱,体育场的独唱……让人印象深刻。倒数计时,坚持热爱,去写自己熟悉的生活。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生活是音乐的不朽缪斯,音乐是生活的治愈良药,把生活唱进歌里,证明我们鲜明地活着。
音乐上还行吧,又一个lalaland,但是文本上太标准太规整了。。。不如多看几遍白先勇的《纽约客》。说是献给纽约打工人创作者的情书但是真在纽约的打工人创作者觉得好像是批发的甜话小集合。创作没那么高贵。全片最动人的角色竟然是mike就很那个了。。想把我写的地铁和打工段子贡献给LMM。
关于音乐剧的音乐剧,优秀的地方大多数来自传记原本的天妒英才,整个故事因为音乐剧的感觉非常零碎,角色基本靠加菲尔德单人凯瑞(毕竟是传记),3星多一丢丢到不了4,更喜欢LA La Land
年近30艺术家面临事业友情爱情三重考验 歌好听 演的也好
This is the real life
一部由遗憾组成的电影。与女友分道扬镳的遗憾,与朋友天人两隔的遗憾,与成功一步之遥的遗憾,汇集成这个温暖又心酸的故事
“用爱发电意难平”,创作大概率是这个世界上性价比最低的事情。没有所谓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以为创新是魅力四射的事情——但其实人们,或是说商业眼光,从来比你想象中要守旧传统。
Don’t know which is the worst, the music, the singing or the story #134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p.s. 加菲,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
用音乐剧讲述音乐剧people创作音乐剧的故事,音乐剧people真是太……算了不说了,多说多错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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