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陈旧腐朽的木头上雕不出什么新花,除了英语讲得很现代。
4.0。1.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无疑是一个天选之子,背上了替父报仇的宿命,彰显的是人文主义者的理想驱散现实黑暗。罗伯特·艾格斯的阿姆雷特是自以为是天选之子却不得不背上替父报仇却只能共毁灭的命运,一个是人的觉醒,一个是人的毁灭,大相径庭。2.连带着北欧风光的摄影更多选择了黑白色彩,尤其是对门的使用,门内门外两个世界,从门中窥视仇人复仇,又从门走向下一代新生。3.如果没有大银幕的直观观感,给予任何过多的评价都显多余。
不算很爆款,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些惊艳之处,支撑阿姆雷特复仇的根本,是他相信自己的父亲是遭到背叛的英雄,而叔叔是弑父娶母的小人,但整个故事被颠覆在于,他发现自己的认知根本就是错的,这种冲击相比一次复仇要来得多,最终他还是要回去杀死叔叔的理由不再是为过去报仇,而是保护自己的未来。
好吧,这部乡村暗黑版的王子复仇记。。。也太没内容了。。。小学生作文选吗。。。
北欧神话体系是极为残暴的,战死沙场为荣,病死老死为耻,战死有瓦尔基里骑着飞马来接引你,直升瓦哈拉神殿,和英雄们唱战歌,喝蜜酒。而这样神话下的族群其实是非常原始的,因此种种的行为可以看出其血腥无情的一面。最后男主毅然跳下船,必然会是一个赴死之路。看过整个剧情,对于故事并没有觉得有多么出彩的地方,理解为一个北欧男孩的复仇之路,但是其剧情看起来并不复杂曲折。但是在其中更多的是感受到北欧文化习俗,而且对个体的影响。
9千万预算换一个没有最终剪辑权,很明显罗伯特艾格斯一心想要拍大制作电影了。
万事万物皆可以成为艺术品。包括痛感、性与创伤。黑暗不是生活的重复,猎奇不是故事的本质。阶层也好,隐喻也罢,都在一次次切割中被人们的想象力所收纳。相较于《钛》,我们从柯南伯格的文本中看见了底蕴,而非一味猎奇,给出一个个虚无的概念。绝非只为营造噱头,而不顾来龙去脉。仍是去年看《钛》时的感想,创作出一部作品,给出一个很大的噱头、用十分超于常态的故事去包裹空洞的内核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但是要用更深刻、更有底蕴的背景来支撑你的花哨与夸张,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柯南伯格可以兼顾,显然迪库诺则不能,她只是表达了表象,夸张的想法人人都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却并非人人皆有。本片的底蕴并非直接呈现于文本之中,但不代表其内容空洞。空洞的只是想象力,而非创作者给予的信息。
维金版女巫 with a small dose of hallucinogen
7.5分。野蛮,暴力,血腥,却又史诗感拉满,果然是我的菜。 故事依然是传统的王子复仇记,但融合了北欧风情后变得口味更佳。或者说在这样一个从众神崇拜向一神崇拜的过渡时期,各种不同理念的冲撞给简单的故事带上了神秘的色彩。电影在仪式感和舞台感上做了很好的取舍(失败品可以去看华盛顿的《麦克白》),加上具有特色鼓点风味的配乐,这么一部男性荷尔蒙爆表的作品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就是太糙了,不管是文本还是影像上,越到后面越看不出140分钟的必要性。
未来的人们身体长出器官,切割时没有痛感,有快感。
看预告片还以为要往好莱坞爆米花的路上走,结果片子居然尽最大程度地保持了罗伯特艾格斯神秘、野蛮与诗性的个人风格。制片方也是心大,9千万美元让罗伯特这么玩儿,肯定亏成狗,就当为提升大众审美与院线片逼格做贡献了,也算功德一件。摄影真是吊炸天,瓦尔基里真就艾尔登法环真人版了。
女人让带她一起走,不,第二天他回去就她,他挺能打,不知道怎么被制服了,跑了再回去,这次没有被制度,这是凑时长闹着玩呢?
全片仿佛一个大型单机游戏和维京金属MV的古怪结合。血腥暴力程度远未达到预期,动作场面蠢且敷衍。氛围全靠配乐烘托,恐怕离了影院音响口碑评分还得掉。[历史] [古典悲剧] 只是其中的元素,影片真正的类型更接近300和Sucker Punch。
北欧怪力从midsommar以来好像就成了个潮流 请多来点,这我还是吃得下的
一直觉得我们并不能通过语言、文字、神态传递任何信息给任何人(尽管又同时认为所有语言都是肢体语言),造成如此的原因似乎很多,但是一想到这个前提或者想法就觉得后面的话毫无书写与表达的必要。如此看来,文学、电影、歌曲又能传达些什么呢?
好吧,这部乡村暗黑版的王子复仇记。。。也太没内容了。。。小学生作文选吗。。。
我以为看完《钛》之后,再也没有片子能恶心到我了,谁知道又来了一部《未来罪行》,这片子应该不是拍给本世纪的人看的。
看来导演本意是为了展示维京文化,但说实话,现在维京文化已经不算很新鲜了,众多的影视剧尤其是游戏已经很充分地表现了维京文化,说到底还是野蛮人的残暴文化,不会上瘾的。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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