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这是一个关于你自身的故事。你体内的故事——。
  人的细胞数量,约为37兆2千亿个。
  细胞们在名为身体的世界中,今天也精神满满、无休无眠地在工作着。
  运送着氧气的红细胞,与细菌战斗的白细胞……!这里,有着细胞们不为人知的故事。

评论:

  • 乌雅恬畅 4小时前 :

    前女友拍了爱乐之城,加菲哥是想着不甘人后也来这么一部吗?可惜他音乐感不太好的样子,反倒觉得凡妮莎出彩。

  • 昂芳茵 4小时前 :

    塑造了纽约氛围下的艺术殉道者,让底层的人们感同身受。一份食物,10块钱,一个订单,就能让他们开心很久。音乐与生活同样丰富,五味杂陈的感觉。

  • 冀?飞翰 1小时前 :

    第一次觉得安德鲁·加菲尔德是个那么有实力的演员,凡妮莎虽然在一些近景镜头中已经开始有点老,但一唱起来依然明艳照人。羡慕他们的演员有这么多的好机会去发挥和成长,像这种音乐一响世界尽在掌握的感觉,我在国产片里一次都没见到。还想说上次看到那么嗨的歌舞片还是《汉密尔顿》,然后就发现导演就是《汉密尔顿》的作者。

  • 卫泓辛 4小时前 :

    歌舞的部分后半段不是很多,前面歌舞的部分比较多一点。不管怎么说这部电影真的很棒,具有灵性的一部传记电影。里面的音乐都很棒,如果是在电影院能看到的话效果绝对比通过小屏幕看要好很多,另外能不能不要在评论里再提爱乐之城了,两部从风格到叙事都没有任何交叉点……最喜欢的是灵感激发,泳池水全变乐谱那一段,太神了。

  • 台瀚彭 9小时前 :

    电影似乎在回答一个问题:「即便凑合着过也会有收获,我们为何还要努力做到最好」,那就是「没有选择」,你只能在「倒数时刻」结束前耗尽自己,融化在作品里,而不仅仅是为了你一个人,也包含了朋友的牺牲和包容,伴侣的妥协与鼓励,伙伴的支持与信任,是所有的这些人和你一起,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这太容易让人热泪盈眶了。 在决定放弃之前,在想要贪图安逸之前,再坚持一下,再试一试,因为遵从内心是一种孤独的勇敢,只有迈过去的人,才有资格品尝胜利的果实,要记住这一点。

  • 大千儿 9小时前 :

    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也……不得不说,一样的通俗,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甚至是悬浮的地方,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

  • 卫家深 8小时前 :

    未必是最好的影片,却是当下最难得,最契合个人情绪状态的电影。同片中的主人公一样,在某项事业上投入了数年的时间精力,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而身边所有美好的一切也一点点从自己生命中逝去。到底是再投入数年时间,还是退出这个行业另谋出路呢?我的人生又还有几个年头允许自己这么去挥霍消磨呢?

  • 振晨 1小时前 :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 岳暄莹 7小时前 :

    看到一个充满自由、激情和才华的灵魂!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命运啊。表现忙碌焦躁的周日餐馆和与女友吵架的两段好精彩,尽显音乐剧的魅力。在对创作背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吉屋出租》的音乐就能打动我,真的非常了不起!

  • 娜娅 3小时前 :

    我依然被这部电影打动了

  • 坚茂德 4小时前 :

    单拎出来还行,但是绝不能和爱乐之城比啊,这部只有typical可以概括,朋友人设、三段式剧本、舞台剧式编排等等都很typical,除了剪辑稍有想法以外,其他全都规规矩矩,这和爱乐之城甚至纯传记片登月第一人相比都套路化到家了

  • 回锐思 5小时前 :

    当然,关于这种有所执着,有所梦想的坚持,如若能代入于观众的语境,那必然是很好的,只可惜主角身边一群艾滋患者,也让我试图代入主角时心有戚戚。

  • 恒骏 5小时前 :

    作为处女作水平很不错。Jonathan Larson这形象不怎么可爱,周围的人要不停地迁就他的任性孩子气。悲剧色彩的一生值得同情,但是词曲都很一般,全片最好听的旋律是生日歌。音乐剧气氛不错,但每首歌的编排高潮都上不去,感觉作曲和编曲对如何表达情绪的起伏无能为力,只能堆砌音符和声部。电影的视听也是类似的吃不上劲的感觉。听听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乐剧吧。同样,故事里包含纽约同性恋群体对抗艾滋病的情节,这个不怪Larson,实在是因为《天使在美国》太出色了,巧合的是Lin-Manuel Miranda选Andrew Garfield出演是在看过他出演《天使在美国》之后。

  • 承乐康 1小时前 :

    使用音乐剧作为全片载体是对原型的最大尊重,重要的是首首好听。

  • 岳鸿煊 2小时前 :

    如果你不了解吉屋出租以及背后的作者你就无法共鸣,去了解一下百老汇的传奇人物和作品吧,这个还是有点小众了。但个人观感还是很好的,我还是喜欢早午餐那一曲,太炫了。

  • 奇星 0小时前 :

    今日はふたたび 來ぬものを。」

  • 史馨欣 0小时前 :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 布鸿波 2小时前 :

    鲜明的活着

  • 呈初 5小时前 :

    挺好的,但就不时插入的舞台剧好令人出戏,特别是男女主角吵架的时候插的那段,男主角和女演员的那个表演特别滑稽,使得吵架都失去了戏剧张力。另外看到有人说歌比拉拉蓝好听是认真的吗。

  • 怡依 7小时前 :

    剧情一般,演员长相一般,歌曲也不好听,等了2个小时,一直在等一首抓耳的歌,结果也没等到,不知道为啥这么高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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