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用音乐剧的方式拍了一个音乐剧人物创作音乐剧的过程,电影呈现出非常有层次感的叙事,刻意加快节奏,切换视角都很好营造出主人公的生活状态以及心境。影片不乏魅力与动人的瞬间,但整体并没有深入到我内心,无论是音乐部分还是传记部分。加菲演的无可挑剔,但又让我产生换作他人会不会更不同的念头,虽然奔着冲奥去的品质,在我这里没有很喜欢。
林聚聚还是专心写歌吧……演员和音乐情绪都很到位,但感觉更像是一部舞台剧而不是电影。为了加菲再多给一星。
传奇音乐剧大师乔纳森·拉森的传记电影,加菲的演技值得一个影帝提名。把自己的真实生活搬上舞台,成就了乔纳森心中的艺术。倒数第二首歌实乃点睛之笔:你是被爱还是恐惧牵引?这是乔纳森的扪心自问,也是抛给每一个观众的命题。
今年个人最佳,一个创作者首先要走出个人的部分,放下要求别人理解自己复杂感受的期待,去理解别人,在一次次实践中尝试出一条自己的路,它才有可能成为自己。
作为处女作水平很不错。Jonathan Larson这形象不怎么可爱,周围的人要不停地迁就他的任性孩子气。悲剧色彩的一生值得同情,但是词曲都很一般,全片最好听的旋律是生日歌。音乐剧气氛不错,但每首歌的编排高潮都上不去,感觉作曲和编曲对如何表达情绪的起伏无能为力,只能堆砌音符和声部。电影的视听也是类似的吃不上劲的感觉。听听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乐剧吧。同样,故事里包含纽约同性恋群体对抗艾滋病的情节,这个不怪Larson,实在是因为《天使在美国》太出色了,巧合的是Lin-Manuel Miranda选Andrew Garfield出演是在看过他出演《天使在美国》之后。
每一个演员都唱功了得。独白部分都很赞。最喜欢的三首歌是Boho、Sunday和come to your senses。估计没人能对它们说不吧。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赢了表演,输了情感。歌舞编排强是强,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 但本片跟“下限高,上限低”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当然没差别,故事模板,影像表达,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引人入胜,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毕竟[倒数时刻]本就未真正存在过,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
电影中的音乐剧部分很精彩,但剧情叙事部分感觉略显乏力,显然想要把电影和音乐剧融在一起并不简单。时钟的滴答声提醒着我们流逝的光阴,也带来了对生活的焦虑,未来的生活难卜,是否还能活下去,是否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是否还有机会成功……清醒过来吧,与其浑浑噩噩虚度光阴,不如真真切切活出鲜明的自己,把握住那些值得珍惜的东西,哪怕时光有限,也要在剩余的时间里为自己骄傲。
不会有人在意那些落下的不同步调者,
电影只在结尾提了一句RENT,甚至一首RENT的原声都没出现,但是从头到尾都是RENT的影子和故事,电影本身只值三星,但是因为RENT所以值五星,也正是这部电影,终于有那么点懂RENT了,传奇即传奇本身。
林漫威的自我投射过剩。。唱段拍得挺动听的,但离动人有好远距离,有那么多情绪充沛的时刻却至于看完一遍后没有任何一段留下印象
一个美好的人生,也许有点悲惨,但确是美好的,过自己想过的人生。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单拎出来还行,但是绝不能和爱乐之城比啊,这部只有typical可以概括,朋友人设、三段式剧本、舞台剧式编排等等都很typical,除了剪辑稍有想法以外,其他全都规规矩矩,这和爱乐之城甚至纯传记片登月第一人相比都套路化到家了
拍摄手法和呈现普普通通… 想要了解Larson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天才的朋友还是去看看Rent吧…
创作者们都知道了要写自己了解的事才能打动人,于是越来多的作品就是聚焦于创作过程本身……歌太密了吧,还挺洗脑的,让情绪一直跟着节奏律动,故事虽陈旧还是能让人投入其中。
音乐上还行吧,又一个lalaland,但是文本上太标准太规整了。。。不如多看几遍白先勇的《纽约客》。说是献给纽约打工人创作者的情书但是真在纽约的打工人创作者觉得好像是批发的甜话小集合。创作没那么高贵。全片最动人的角色竟然是mike就很那个了。。想把我写的地铁和打工段子贡献给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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