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r与Lucy是一对兄妹,他们从小在父亲设计的寻宝游戏中长大,他们绕着房屋,小岛四处寻找父亲藏起来的“宝藏”,不知不觉间Oliver和Lucy都长大了。然而他们的关系也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变得淡漠。父亲的突然离世,让二人重返家园,面对父亲的律师,他们得到了父亲留下的最后一个宝藏,他们必须放下各自的分歧,再次参加一次寻宝游戏,才能得到父亲留下的“财产“,在这场父亲精心策划的游戏里,这对兄妹之间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或是纪念,或是反省,那个青年人随时有可能被枪杀于街头的年代,现在很多国家,都在用电影来描述。
“Irish are born to leave, otherwise there won’t be any pubs in the rest of the world.” 肯尼的《罗马》,一封给故乡的私人情书,又是名为Katherine的女孩,一闪而过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雷神,了解他的粉丝都会给出宽慰的笑容。是他这些年来导的最好的一部电影了吧,演员也都演得好,小男主真是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样可爱。Bittersweet symphony, 流泪了。
纵使世界乌云密布,走入影院的那一刻,我的世界依旧色彩缤纷。
无论她是什么宗教,只要她正直与善良,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把一个告别故乡的故事建立在宗教冲突的背景下,给留下的人一个离开的理由,给离开的人一个安心的原因,给迷途上的人一条僻静的道路。身处万里之外的我,虽无法感触其中的挣扎与无奈,但也从中得到了对在不久后离开故乡的些许慰藉。配乐是艺术。
不太行,演员很卖力,但是剧本不行,不知道怎么拿的提名的
倒是没有非得做成黑白的必要...彩色更适合这种家庭喜剧的风格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但是,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喊出“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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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爷爷告诉小男孩,会有新的生活,新的朋友,不会有人嘲笑你的口音那里,稍稍被感动到一些,其余部分都无聊到要睡着。能激起背井离乡之人心中的一点点涟漪,但还远远不够。
7分,举重若轻。如果去除掉显而易见的破绽,六十岁的肯尼思·布拉纳在《贝尔法斯特》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我看到男女在思维上的差别,从父母争执中显现了人为什么需要“家乡”,从Buddy拒绝离开中知道了曾经作为孩子失去了什么。死死抱住加酶洗衣粉的Buddy是儿童该有的样子,它要前去的是《月球环游记》的片场。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岛东北沿海拉干河港口,但它有另一个名字“家乡”。
我和你奶奶结婚了50年,她说的一个字我都没听懂。如果一个人没听懂你在说什么,把他一定是没在听。那个小女孩可以是虔诚的印度教徒,或者是南方浸信会教徒,又或者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又正直,你们两个互相尊重,我们随时都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来我们家。电影本身各方面主旨都点到为止,查不到贝尔法斯特宗教游行的历史,但电影本身想传达的可能就是宗教使人分裂,也使人向往自由以及爱可以超越宗教。
几首歌真是好听,几处黑白彩色转换也很有意思,也喜欢结尾的Go. Go now. Don't look back。故事虽然跨越很多年,但对当年宗教冲突失业暴乱并没有描述清楚,既缺乏《美国往事》的宏大史诗感和时间沧桑感,也缺乏从男主孩童视角窥视历史事件的亲身经历深入感。
PS. Belfast真的算乡下吗?1960年代的英国百姓的生活作风如此摩登得体,令人羡艳。
若把此片看成是一部私家回忆,那确是很好了。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肯尼思·布拉纳的童年,对故乡贝尔法斯特的乡愁。复杂的民族宗教暴力冲突下,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和平的渴望。背井离乡应该都是哀愁的吧,除非你不爱自己生长的地方。真是不理解一些人移民到国外就欢天喜地,好像摆脱了黑暗地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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