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尼森老了,贝鲁奇也老了,不过精彩的戏码还是在这两人身上
其实挺好的,可以一直看下去。这应该是连姆尼森近年来接的最好的一部电影了。很奇怪评分那么低。莫妮卡贝鲁奇真是永远的女神!
有盖皮尔斯有曾经的球花莫妮卡贝鲁奇,但仍然不好看。太多发正义春的人显得编剧低智
我不理解,一个疑心同伴会独吞金子进而选择留下来守金的人,居然会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交到这个不信任的同伴手里,好似完全没有考虑过被伙伴放弃的可能性,剧情的每一环我都有很多的不理解
本来觉得是低分,但有些地方还是可圈可点的。
3.5 营救系的连姆•尼森、疾速系的基努·里维斯、狩猎系的麦斯·米科尔森都在老去。。。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期待太高,结尾拍的乱七八糟,心疼我连姆叔。
一开始以为是西部片,原来是末日片。色调不错,诠释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就是来看连姆尼森的,怀念那个时代的爱屋及乌吧?那是我们不会正眼看人的年代,也是我们不会好好说话的年代。故事不好,情节也不好,一堆正能量的底层合力对付一个邪恶的BOSS……没新意、没特效,特别是最后涅槃一样走出车外,实在很不尼森。回忆这东西,喜忧参半,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老来佐餐也是五味杂陈……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80岁的坎贝尔姥爷、70岁的连姆叔叔、快60岁的贝鲁奇老姐姐、55岁的盖皮尔斯大叔,真的就是部老爷车一般的动作片,双线叙事结构避免影片出现直接崩盘尴尬,但糟糕的剧情走向就像几位主创拍不动了一样,不禁使人发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啊电影人,草率收尾的结局更让人暗想若时光倒流十载这该是部好看的电影吧。
老套,但几位老戏骨还是贡献了不错的表演,至少让人有“不让美人见白头”的感觉。
有时候这个世间还真的需要那些隐匿在阴影中的暗夜骑士…
阵容豪华,全是老一代 的经典影星. 感觉现在看各种动作片,突出一个字,无脑.
对欧美人脸盲,搞这么多人物,我都不认识谁是谁;说是动作片,却整这么多台词,废话多的不得了。电影整体相当一般,要不是喜欢连姆尼森老爷子,三星都不会给。
故事架构非常好,但有点可惜,影片把主要篇幅给了男主个人的艰难等待上,如果在尔虞我诈方面表现的更多一些就好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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