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爱(金喜爱 饰)虽然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之中,却锻炼出了坚韧的性格和美好的品德。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赚取外快补贴家用,英爱成为了斯宇(车仁表 饰)的家庭教师。斯宇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从小过的是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个性桀骜不驯,成绩自然也是一塌糊涂,这样大相径庭的两人,居然在朝夕相处之间碰撞出了爱情的火花,虽然这段感情遭到了斯宇家族的强烈反对,但斯宇还是坚定的想要和英爱在一起,为此不惜放弃了家族财产的继承权。
离开了家族,斯宇和英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开心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英爱就发现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
除了不喜欢大部分的音乐之外没有缺点。Sunday的cameo太棒了,说这部电影是音乐剧爱好者的复联Endgame不为过。今年的三十岁焦虑真多啊。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电影和小说的失落者仿佛永远都会获得成功,
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牢笼还是翅膀,你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最泪目的那一段台词:Jonathan的音乐剧演出之后,没有业内人士愿意投资,Jonathan问经纪人,“我该怎么做?” 经纪人回复说,“你开始写下一部剧,写完了就再写一部。剧作家的生涯就是,连续不断的写作。你得一直投稿,希望最终能有回应。” 作为半个同行,简直太有共鸣了,无数次撞墙,无数次自我怀疑,依然还要忍受痛苦坚持写下去,因为放弃自己的天赋才是最大的悲剧。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没有共鸣 唱的也感觉不咋好听。 6.5/10
最大问题是没有拍出这个人物的特殊性和独特魅力,反而拍的更像一个纯虚构的励志故事,这是最大的遗憾。
每看一强行凹出了情节故事线,英国人钟爱的happy ending
孙女是不是《神奇动物在哪里》的女主角?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应该是真正完结的时候到了,所以想着给每个人都有着好的归宿,即便这部拍的太过紧凑、过满了点,但作为告别而言,我还是欣然接受并且喜爱它。
音乐上还行吧,又一个lalaland,但是文本上太标准太规整了。。。不如多看几遍白先勇的《纽约客》。说是献给纽约打工人创作者的情书但是真在纽约的打工人创作者觉得好像是批发的甜话小集合。创作没那么高贵。全片最动人的角色竟然是mike就很那个了。。想把我写的地铁和打工段子贡献给LMM。
排练和声段落,每个白人中间都夹着一名少数族裔,格外整齐。太服气了,有劲儿吗?真的开始觉得美国片不如法国片好看了。
创作者真的就是一句表扬都是动力,不需要他人认可的创作者说不存在的,抱着女朋友想着创作那一幕真的很灵,这个人,很立体。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稍微有点触动的是中间分手一段,争吵及关系的崩塌和后来以此改编成的演出唱段交叉呈现,情境基调的反差高效带出主题性。至于其他和整体……听听歌就好了。
老妇人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非常有魅力的lady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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