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还是没有很了解Jonathan Larson
这部电影没有全然采用那一套常规的“有志者事竟成”理论,相反,它指出了一个艺术家想要被认同是异常艰难的,他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付出时间、金钱、爱情,最后还可能输给命运。电影对梦想的质问也充满哲学寓意:究竟是因为热爱,还是惧怕?我想这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不甘。“梦想”与“自由”听起来都是遥不可及的概念,但是你努力的每一天,可能都是走向成功日的倒数。
就是音乐剧卡司的群星闪耀吧,电影部分其实有点平庸
生活和舞台的虚实切换非常棒,浓缩了生活流,也渲染了情绪。而且作为歌舞剧来说,歌是真的都好听。
不会有人在意那些落下的不同步调者,
从开场便知这是这是一出无解悲剧,从各个方面都沉湎所谓梦的光芒里。
音乐上还行吧,又一个lalaland,但是文本上太标准太规整了。。。不如多看几遍白先勇的《纽约客》。说是献给纽约打工人创作者的情书但是真在纽约的打工人创作者觉得好像是批发的甜话小集合。创作没那么高贵。全片最动人的角色竟然是mike就很那个了。。想把我写的地铁和打工段子贡献给LMM。
「音樂劇」部分密集但印象深的音樂卻不多;「電影」部分的劇情和拍法都乏善可陳,ending的友情線高潮顯然比整部戲的愛情戲要可觀得多。整部戲主要靠剪輯上舞台與戲劇的對切塑造節奏,相信做成舞台劇其實會更有感染力。
All I see is a white man whining about his life. :) He treats his girlfriend bad and he treats his gay friend bad.
摸不着头脑的前30分钟过去之后
关于音乐剧的音乐剧,优秀的地方大多数来自传记原本的天妒英才,整个故事因为音乐剧的感觉非常零碎,角色基本靠加菲尔德单人凯瑞(毕竟是传记),3星多一丢丢到不了4,更喜欢LA La Land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创作者真的就是一句表扬都是动力,不需要他人认可的创作者说不存在的,抱着女朋友想着创作那一幕真的很灵,这个人,很立体。
用Jon自己的音乐剧《Tick, Tick...BOOM!》改编成了他自己传记片,形式很妙。电影形式的紧迫感非常明显,LMM本就是把握节奏的一把好手。只不过感觉,好像还是情绪不够。原版《Tick, Tick...BOOM!》音乐剧live单独拎一首歌出来,都比电影里表现的情绪强烈得多。或许是因为电影有一个情绪递进的需要?还是因为加菲在唱歌的表达上不如音乐剧演员?或者是一切的表现都还过于流于形式?||给三星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好片的要求上看这部有些低于预期了。但是跨到四星去的话,以这部电影的呈现感觉尚不够。
剧作结构相当不错,用表现形式回溯,可惜末尾也没让这个叙事空间真实出现,不然可以形成互文的。故事本身有触动我的点不过确实比较自恋,文艺工作者的归宿确实是某种无私的自我创作与表达吧,不过艺术与生活的那个30岁倒数确实也很准确。那个从小玩到大的gay 朋友的故事挺动人,成功与男主对比,相当立体,是很不错的,但也没有完全自洽,他的初心是什么?应该是把艺术当作某种功利性工具,与加菲把艺术当作生活的全部不同,可gay在得知自己阳性之后也没有太明确的行动。这么看,在已有文本的基础上还是显得编剧改编团队不够出色。摄影相当不错,运动摄影很有质感,多层次的分镜表现也让提名剪辑情有可原
选几个喜闻乐见的热门议题+几首好听的歌,很生硬,很无聊,有种《娱乐无极限X音乐不断》的感觉。
加菲有追求,有前途~ 虽然现在看着还有点像表演工作室的学生…故事好美,每一个Jon人生中的时刻都牵动人心,但LMM这种快剪真的是看着好难受…可能老了受不了这么多又晃又快切的镜头。这是theatre没法剪辑后遗症么,能拍电影了就疯狂切镜头?
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领域和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热情。但拉森找到了,他的一生虽然短暂,但我相信他享受在小公寓里创作的每一秒钟。
看到片尾那些乔纳森当年的片段 才发现加菲是真的好像他 导演为同志角色平添的颜色很闪耀 那竟是真正打动我的部分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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