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是电影的主角,她与人聊天,聊着聊着和演员搭上,她喜欢演员,突然想让她拍电影,拍出来的电影就是小说家的电影,看着只有聊天,但一点也不沉闷,对话很家常接地气,很好看
7/10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22/6/24:洪导为了敏喜再也不猥琐了!不惜打破结构的彩色片尾随便怎么理解,我希望洪导的电影一直保持独立的恬静下去。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难以分辨是小说家的电影还是电影人的小说。随意流畅到不在乎“电影”作为影像介质的边界。关于创作人生的对话精彩,充满点睛之笔。在电影院看的感觉又很好,因为终于对那些细小的喜剧时刻拥有了共鸣。但当然什么都比不上金敏喜那一刻的天真真诚与美好,不能用“美丽”来形容。为她拍的影像,为他唱起的婚礼进行曲。I love you. I love you.
小精灵、小古怪、小甜蜜、小社恐,尴尬得异常真实。
洪常秀一如既往用镜头去捕捉人物的特质,在一次次对焦深望里反而坠入了无可估量的眩晕失重,是日常对话里的不适,也是熟悉场景中的陌生。
我晕!本人倾向于是敏后和洪导结婚了然后度蜜月时顺便随便拍了部电影
我揣测整部电影是从最后那段捡树叶的“家庭录像”倒着发展出来的,是本来就有这段生活里的录像,那个帮金敏喜捡树叶的老人很可能就是她母亲,而小说家随口说的故事就是洪尚秀和金敏喜的故事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不要浪费我们自己的生命就好了。"
洪老,要拍电影,而不要讲自己啊……拍不动了可以停下来歇一歇的,为啥要把这种东西拿出来?
很随意又很刻意,相比较于生活的神奇,可能开篇会更得我心~
我揣测整部电影是从最后那段捡树叶的“家庭录像”倒着发展出来的,是本来就有这段生活里的录像,那个帮金敏喜捡树叶的老人很可能就是她母亲,而小说家随口说的故事就是洪尚秀和金敏喜的故事
电影啊,真伟大。
这不是“小说家的电影”,这是“洪尚秀的电影”。
9.0 洪式元电影。神奇的情感套嵌,现实中洪常秀爱的金敏喜,电影里小说家钟意的金敏喜,戏中戏里彩色笑靥的金敏喜。时间是否是才华枯竭始作俑者,而创作的原动力又是什么?小说家在内心不断诘问。尴尬的套话快要漫过额头,庸人的语境永远找不出答案,她敷衍着。与演员不期而遇,她身披光彩,灵光连串,捍卫她比宣示自己更自然而然。两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更像赢回了一种笃定的自我认同,内心富矿也就足以继续勇敢发掘,但心底被过往镂空的地方,终究难填。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觉得洪尚秀的电影太好看了,同时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所有人口中所说的金敏喜好美,一切都如此自然,流畅,真实,美好,让我想到戈达尔那跳舞的三十秒,也想到自己电影所有的彩蛋,正在想的时候这个片子也出了彩蛋,确实是这样的用意呢,很酸地说,洪尚秀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彻底息影了,但洪尚秀大概会拍出更棒更美好的电影吧,伟大并不是那个最好最合适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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