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足的艺术,已打动不了人心——我们在《库布里克谈库布里克》时就曾指出:二十世纪所有形式的艺术的某种失败就是对完全原创的痴迷。创作上的准确即艺术上的失误——呈现失误,艺术。呈现准确,套路。呈现套路,魔术。照「艺术家」木心的话说,舞蹈、体操、武术,呈显出来的肢体之美是有意的,劳动、工作、休憩中人体构成的美是无心的,特别美,富诗意——显然,音乐剧电影《倒数时刻》试图通过电影媒介呈现「音乐剧创作人」拉森激荡又短促的生命轨迹。事实上,他严重依赖舞台和言语创作的音乐剧是失败的,而最终胜利的是他一遍遍的行动。影片令人感动之处也是艺术家与艺术舞台上的缪斯分手、年轻人与生活里的伙伴告别这些极富诗意的无心、无奈之美,是一个人、一群人「Over and over and over」劳动、工作、休憩中人体构成的美。
没了解过背后故事也能好好看的电影~
好厉害啊,跨界做电影导演也做的这么好,果然优秀的人做什么都很优秀
蜘蛛高潮过后的整顿休息修炼,略显无聊,感觉真是可以跳过去。各个柱显得有点突兀。
不喜欢,别营销最佳歌舞片了,故事很无聊很烂,到后半段才渐入佳境了一丢丢…爱乐之城可以甩这个电影九条街。
天啊好平庸,林漫威真的不会导电影,越是想把电影做成电影化,那些元素就越是和歌舞不搭
激动的无以复加!这是种狂热的能量!也许也是因为这种能量,摧毁了他除了音乐之外的所有东西…
电影里呈现出的Jonathan Larson,其实和他的那部最著名的作品一样,充斥着某种程度的自私、自以为是、自我中心……但是,我无法讨厌这一切,因为我无法拒绝其中蕴含的真挚和才华。看了不少关于Rent的各种缺点的小论文,很多我也无意反驳,但它始终打动我心,Jonathan Larson也始终让我无比难过——如果他能够继续下去,他一定会创造出不留任何遗憾的作品。
又焦虑又治愈,先入为主地认为凡妮莎还是适合歌舞片。
有点失望。歌很好听,而且和声比较丰富,虽没有专门的合唱歌曲那么复杂的声部,但听感还是比迪士尼以及大部分话语音乐剧要立体。
舞臺上的輝煌綻放,隱藏了多少困頓艱辛衝突掙扎,但堅持做自己長於、樂於、敢於投身的事業,而不必急於求成、苦於才力、瀕於焦慮,就是一件幸事。像是看了一場百老匯的音樂劇,希望有機會親臨其境。
形式&主题,很明显是冲小金人去的。但相比lalaland,并未感觉有高出哪一块的叙述表达。评委们应该也很难把大奖,事隔五年之后再颁给同类型的影片吧。
Bang! You're dead, what can you do?
游乐场那一套打发开始内卷到音乐歌舞片了,卡的不是音乐的节奏,而是娱乐的爽点。可怜加菲,老天赏饭吃的少年脆弱感没有遇到真实走心的好团队;也可怜加菲,全身心交代的勤奋较真劲过度匠熏以桂椒。所谓买椟还珠的笑话还要被重复多少次?还要被笑话多少遍?
请到演过各版Rent的演员出演片中的角色,用其中的调子写歌,其实也是为了表现Jon的灵感全部来自生活各处。于是最终我们无法说清,究竟是在倒数时刻里看到吉屋出租的影子,还是在吉屋出租里,其实我们看见的本就满是Jon的生活。
舞台剧、传记片、歌舞片的无缝结合,加菲的表演也非常动人。同时也是高潮不断的音乐盛宴。爱乐之城后最好的歌舞片。
思考着后果,思考着退路,思考着回报,选择真的太需要勇气了。但除了未至的朝阳,还有黑夜里细微的星光。
看到一半突然发现有rap元素,心想该不会LMM也参与电影创作了吧,看完发现原来导演就是他!!!!
用自传体音乐剧来演绎音乐剧作家的传记,加菲虽然唱得没那么好,但演得很加分啊,简直就是拉森。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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