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主人公是18岁的花季少女阿曼达·米查尔卡(AJ)。她是一名唱诗歌歌手,但她的才华远远超过了这座阿拉巴马州小镇上的小教堂。AJ的父亲约翰尼是教堂唱诗班的音乐导演,每个周六晚上父女俩一起上台表演。约翰尼·特里年轻时曾是一名摇滚歌星,20年前有首单曲登上了公告牌的冠军,但也只有这一首歌曲走红,演唱事业昙花一现。之后约翰尼加入了教会,成立了家庭,过上了焕然一新的生活。过去的教训让他对好莱坞山以及流行乐坛花花世界有一股抵制之情,他不希望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然而一天,格蕾丝不告而别,去了洛杉矶。她与约翰尼的前制作人弗兰克·莫斯汀(莫西)签约,发行了首张唱片。莫西在AJ身上看到了巨大的潜力,要将她打造成“下一个凯蒂·派瑞”……
因为网速卡而看了无数遍的开头,以至于已经可以默背下分镜。过了很久回味起来,都能记起这个沉默、冷冽、利落的开篇。
I put my summer in your hand. ”
What's remembered lives.
其实本质上,关注和表达视角挺中国人的。想起了当初进藏路上的一些驴友们,还有朋友圈的“职业旅行者”。在路上,对有些人是体验人生的一种方式和一个阶段,对有些人则是内心疗愈的不能停止的精神药剂。
《骑士》更生涩但更沉浸,《无依之地》是天人感应、选择与无奈、起点旅途终点的完美融合
4-4.5,多给麦克多蒙德一星。「Home is just a word, or is it something you carry within you.」开头这句台词可能已经代表了全部。很奇妙地,我想到的是最近美国的辞职潮、三和大神、字节的CQC以及最近几年投资颇多的「零工经济」方向。当然这类问题可能很难得出什么「答案」甚至没有答案,但审视本身,可能也有存在的价值。
第一次真切从电影中感受到 原来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真的值得被拍成一部电影啊 我们真的可以做主角诶
《无依之地》,如果没有潜在的感情线,追随自由和死去的丈夫的约定,就更像人一生的荒芜了。
每个人其实都在路上,只不过如果走累了,有人有心之所归之处,有人则没有……宁愿用万能胶重新粘起破掉的碟子也不愿丢弃,宁愿跟妹妹借钱也要用两千多块去修好只剩下五千元价值的房车,割舍不了的是她心里一个她与深爱的亡夫住了大半辈子而终将在经济体系下被淘汰遗忘的地方。割舍留在家乡仓库里的东西,也许是断舍离的开始,她会一直在路上直到她心伤口得以愈合,直到重新有了心之所归之地,抑或是再也没有力气继续在路上……
观影过程中几度产生一种莫名的熟悉感,直到配乐第一次奏起才恍然大悟,这种孤寂与平静的诗意与Ludovico的作曲如出一辙。从有些本末倒置的角度来说,Nomadland是对鲁叔作曲的一次满分影像化表达。
不会有永别,我们路上再见。三星半
#生肉食用#费恩走过的其实也就是我们正在走的这条路,有时喧嚣多数孤寂,望穿无际的荒凉背后,仍有暖暖的阳光洒在远山之上。没有太多起伏,没有太多意外,但也从来没想过放弃。这种生活是否可以主导自己的自由和骄傲,是被迫选择还是心甘情愿,辛酸与无奈背后或许也还藏着一些浪漫与乐观。。
女主在别人眼里看似窘迫的公路生活,在习惯漂泊的人眼里,有着自己的孤傲与浪漫。让我想起《猜火车》里的那段经典台词,生活中就是有人不想买他妈的大电视,而选择不停地在路上,看群山,看飞鸟,looking ahead, to the day you die.
想起Regina元旦深夜在ATM机取暖的流浪汉,以及问他u okay?的Nathan
不知道為什麼想到逆光那兩句歌詞。離開釋懷很短暫又重來。吾心安處是吾家,人生後半程孑然一身的在大山大海中找一個parking place,看似淒涼的context但不給予評價。如此嫻熟的調度與情緒克制的演出,好電影。
除去剪辑配乐和细节处理上缺乏想象力等问题外 还有大部分女导演都会有的一个通病:sentimentally melodramatic
画面好美,羡慕这些行走在路上人们对人生看得很通透的想法。如果这部电影得奥斯卡,应该是最有诗意的一部吧……
講的是遊牧,演的是徘徊,徘徊在回憶裡的遊魂,究竟是能逃到哪裡去啊去?
今天获得金球奖,恰好昨天才看。可能还是离个人生活境遇太远,代入感不强,体悟孤独,继续上路~
狂风摧残五月花蕊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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