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75岁老太太回忆起她的高光时刻,她见过一个麋鹿家庭悠然自得,见过燕群在悬崖边飞舞嬉戏,她在河中看到自己的倒影,仿佛置身这一场燕群舞,见过雏燕破壳而出的样子,感慨造物主的美妙神奇;当Fern给在路上的年轻人回忆自己结婚时的誓言诗时,苍天明眸有时过于灼热,金色面容往往蒙上阴翳,而你如仲夏繁茂不凋谢,秀雅风姿将永远翩翩;当Fern头戴发箍拿着烟火说Happy New Year前一秒假兴奋后一秒落寞时,我真的泪流满面。
除电影本身而言,现在的Anti-Asian Hate运动/ First color Asian women 应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能说这没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运气” or 运气本事也是一种实力?
Some who suffer from loss feel guilty about survival & regard recovery as a betrayal. The pains they cling to is an expression of loyalty. They need time with emotional support, not blame for being stubborn.
完成度异常的高,画面细腻,感情层层递进,在公路片中算佼佼者
不是没有家人爱她,不是没有朋友爱她,也不是无拘无束四处漂泊的生活状态让她向往,而是心中挚爱消失于这个世界之后她的心无处安放,于是只好被迫上路。。苍凉,孤寂,倔强,无力,忧伤从公路的此端向远处飘散。。。赵婷把人物的内心状态描绘的很好,故事开头似乎就给了人答案,故事中间却又似乎给人一点悬疑,最终故事缘由揭开的时候,那种浓烈的伤感情绪充满了整个屏幕,让观众不禁深深陷入进去。
静水流深的自我放逐,意外地和宋方导演的平静有种殊途同归的互文—心灵之旅,只能一个人走。
9分,广袤的世界,渺小的个体,怆然之情油然而生。无论是偌大的房子,还是不起眼的房车,只要天地间有一处心之所归的地方,那就是家。每一个上路的个体都是自立的,他们见过太多经历太多,用一种随心的方式继续生活着,而每一个上路的个体也是孤独的,他们背负着自己的伤痛,勇敢而怀揣希望地走在路上。
要说社会现实吧,关于养老金医保消费主义都一句话带过,点到为止过于粗糙,被遗弃的工厂和老工业,大厦坍塌的时代,不应该是一句话能盖过的翻天覆地。
我看電影是為了娛樂,而不是看偽紀錄片去傷感。
解封的第二部院线电影,Giulio Cesare电影院。值得一看但是没有达到预期。Einaudi的配乐十分煽情。在他乡和在路上有着类似的心境,“家”是无法到达的了。
赵婷展现了拨弄观众的高超技巧,当片子让观众刚沉浸在趋于天人合一的情绪时,就要用一个关车门拉回到现实,这也正像女主坚持的选择,就不该只是生活中的一抹单色
看开头以为Nomas上路是因为物质,越到后面越发现是因为精神,物质不断断舍离,精神却愈发沉重,他们的余生只能用回忆填满。碎镜头很多,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线,厉害的是这些零零碎碎能形成一股很浓郁的、洒脱的、孤独的、怅然的情绪,赵婷确实有天分,麦克多蒙德的表演也非常细腻。延续了《骑士》的呼吸剪辑节奏和自然影像风格,漂亮的晨曦和晚霞。What's remembered, lives. See you down the road. 想想有点好笑,骂赵婷骂到电影撤档的粉红们错失了一部表现美国非光鲜面的作品(好吧,那些人也根本不会好好看电影
二刷之后,还是一样,后半段没办法看完,8倍速结束了。让人犯困的旅程,现在是真的,平铺直叙的流水账可以叫隐忍克制的处理,配上钢琴和各种孤独的背影,深邃的眼神,好文艺好高级,不拿奖岂不是显得评委没水平?皇帝的新衣就这样来的。穿着新衣,我们路上见。🙄
恭喜赵婷,亚裔的骄傲,让蛆虫继续气急败坏在大洋彼岸辱骂你吧!而你所要做的就是继续做自己,创造属于亚裔的辉煌。
我倾向于把片名理解为No mad land,一切都是平静的,感伤的,甚至垂死的。弥漫在整个影片中的琐碎空镜头看似没有必要的剧情逻辑,却饱含情感逻辑,无法用理性归纳的判断与决绝;人生的微小闭环,却延绵至少半个生命。创作者的关怀基于美利坚大陆的社会边陲,又超出单一国别属性,直至人类内心的软肋——夫妻、父子、亲姊、故土、病症,那么多关系等着疲倦的人去处理,而路边的温暖无论如何坚实,都杯水车薪。无论如何,Fern们起码有云黛四横的沙漠、噼啪篝火、温柔敲门,我们呢?当命运不公,内心脆弱的时刻降临,有没有一片土地,一撮老灵魂、一辆雀小脏全的破车,载我们去坦荡未知呢?
我曾见过你人生的风起云涌,也依然感受你一望无际的孤独,面对过去,迎向未来,与自己的人生与灵魂和解。“I’ll see you down the road”。
颇有肯·洛奇风格,但并非影片内核,在前一大半部分都有些“不知所云”,如果想要把它套进任何一种明显的类型或议题。但一切又循环开始,逗留是为了证明逝去的曾经存在,但悖论的是无所依靠仿佛是存在的前提条件,如此纤弱又如此强韧。或许美中不足的是叙事风格过于飘逸,punctum并不太明显,但是情绪内核隐藏得很深。
但这诗意绝非她追求的东西。当诗意成为一种生存要件,奔波生活的人又何谈风月呢?
画面的确很美。让我想起了每回我父母来看我的时候,我们都会计划很长的公路旅行,有回我们开车从纽约到佛罗里达,以及至少两回跨加州的公路旅行,我们在这样的路途上的确感到了某种诗意,看到了类似的景色。每个人都有这种放逐天涯的冲动,但是最终被迫实现的原因是因为女主在人类世界中没有了任何牵绊,在这种无奈之中你也总得倔强的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但是事实的真相是,人的一生没有任何意义,如同一捧散沙,你人生的各种挣扎只是为了让它充实的虚度掉而已。如果我是她,我会收留那只狗,为这种虚无寻找某些意义。当然,这种自觉的摆脱别人对她的牵绊的倔强,也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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