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小男孩提姆(Evan Bird 饰)和妈妈从电影院走出,乘坐出租车回家。谁知他们遭遇了一个连环杀人狂司机,司机鲍勃(文森特·诺费奥 Vincent D'Onofrio 饰)将母子掳至自己的住所,在残忍杀害了妈妈后,却为提姆留下一条性命。鲍勃给他起名小兔,要求小兔按自己的要求收拾房间、阅读报纸的失踪消息、协助处理牺牲者的尸体,稍不顺意或者流露逃跑的企图便会遭到一顿毒打。此去经年,小兔(Eamon Farren 饰)长大成人,他与鲍勃的关系微妙和谐,有如一对相互依存又彼此束缚的父子,在与世隔绝的小屋内孤独生存…… 本片荣获2012年Sitges–Catalonian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奖(Vincent D'Onofrio)和评委会特别奖。
期待有朝一日聶樹斌案也能拍成電影,一定更加精彩感人!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正片里最爽的,爽片里最正的。大英雄就是要吊打黑恶势力,算是很好看的社会派法律政剧了。用律师和警官身处对立面的两个角色来向观众证明只要人人都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只要官员能亲自见见他们所管理的人们,世界就会变好。印度片的情绪总是异常饱满,不给观众留抽离质疑的喘息时间,甚至似乎连空镜都很少,看多了就有点齁得慌。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总是更令人动容,很多法律的颁布背后都有为此付出代价的人。还好虽然他死了,但是正义还在,他的妻子和孩子得到了很好的安置。那个人权律师也真好,6年处理了96000个人权案件。但是印度电影每次时长都好长,而且看的翻译版也是好奇怪,很多翻译都不通顺。
这部片子和孟买酒店深刻让我认识到了印度警察。种姓、母性、人性。
坚持看了一个小时,实在太慢,而且不是毒打不就是尖叫,现实纵然残忍不公正,影片应该是有节制的。
看误杀的时候就疑惑 印度是不是没有广电总局
尽管有诸多理想主义的爽文套路(比如坏人都蠢,好人一路顺利),但大概也是因为狱中逼供的场景已经足够给人留下心理阴影,权衡之下放弃了一部分真实的黑暗
还有人为不平等在战斗,即使是烂到骨子里的封建制度。
情感与愤怒的恐怖张力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用影视渲染的方式极其快速地将观众代入了印度底层社会的惨状。印度的电影有着阿三的奇妙中二氛围。至于看了外国的电影,就开始无理由抨击、唾骂我guo司法的网友,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4分给电影1分给题材,印度能够拍出自揭警察和司法体系伤疤的电影,就说明这个国家有他了不起的地方。电影讲述被歧视的部落男子被陷害逮捕殴打致死,他的妻子和人权律师伸张正义的案件。杰伊·比姆并不是人名,而是比姆万岁的口号,用来致敬比姆·安贝德卡尔,他为了印度种姓体系最底层的贱民阶层争取权力,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长和宪法之父。钱德鲁是印度著名人权律师,用了十年的漫长时间处理96000起案件,平均每天处理75起,对抗种姓制度、执法和司法系统。电影取材于真实案件,这个案件打了10年官司,是当地高等法院历史上最长的人权案件。主演电影的苏利耶还受到很多批评和威胁。印度有这样的杰出人物,敢于揭露自身的社会问题,这样的国家不可小觑。
杰伊比姆实则是一种为平等而斗争的精神。
音乐铛铛铛的往观众脸上砸,其实是降低电影现实主义力度的。
这部电影有十分明显的缺陷,但现实意义也值得打五星。暴力场面令人发指。
看误杀的时候就疑惑 印度是不是没有广电总局
英雄式人物拯救穷苦众生..(竟然一句话概括完了。。这种理想式न्याय的实现自然要褒奖,but哪能港呢,似乎too easy..当然片中也不是很easy毕竟男主亲自下乡实地调查了...只不过在洼地当下比如आठ孩女这种全国रहना &Rap-ist代言领सरकार补助的照耀下,本片的正义到来像是一种非现实的存在。所以洼地的人性消亡已经超越印度了yeah..另,这片泰米尔语拍的吧,还DISS了一下印地语~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小人物,大历史。为推动社会进步而做出的一点点努力都应该被记录下来。
根据九十年代印度一起案件改编,揭露了当时印度警察的黑暗以及低种姓部落民的悲惨生活。后面法庭戏拍得还是很精彩的,但前面的叙述太啰嗦了,导演又迷恋于对酷刑与虐待的展示,花了很大的篇幅,其实这些镜头以闪回形式穿插在法庭戏中就行了。导演过于激动,煽情过度,片中很多歌曲其实可以删去,也许可以将影片长度压缩到两小时之内。另外,导演给主角以太多的光环,且有意无意加入了一些政治符号,显得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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