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父亲提出要举家搬迁到英格兰生活,却遭到母亲坚决反对,反对理由是不想让孩子因为爱尔兰口音被同龄人嘲讽,但实际上是母亲自己不愿离开故乡。作为中国人,这就根本不是个问题。这种情况放在国内,还争什么啊,父母全都去海对岸工作了,留个祖孙相依为命的留守家庭。
一星半;毫无才气的作品,通篇只看到对《罗马》的拙劣模仿和各种MV串烧,细节浮皮潦草,人物形象扁平,导演没有能力交待清楚贝尔法斯特的时代背景,只能用老电影片段、新闻播报将自己破碎的童年记忆和时代信息塞给观众,既笨拙又浅薄。电影转场和故事推进基本靠播放歌曲MV的形式,也充分暴露了导演对电影语言把握上的无知
Kenneth Branagh还是适合莎翁和阿婆。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视角相对的单一保证了一份私密化,而在这份私密里,故事不乏趣味和温情,但也过于着墨太深,落了表演痕迹,这部分的冲突,导演像是完全不在乎。
看完想再看一遍《罗马》,而且这种民粹冲突下的“移民”状态很适合国内去拍啊
肯尼沒有作者性,是一定的。就是操作完兩部阿加莎,也挽救不到他過去十年在荷里活,被消耗到所剩無幾的話語權。自己也清楚的吧,自省一回了,結果還是匠氣的呢。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不太行,演员很卖力,但是剧本不行,不知道怎么拿的提名的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如果站在爱尔兰人的角度去看,不难理解为什么会那么痛恨英国人
原来是五十度灰男和outlander女主演的。去年读过Say nothing之后才对这段历史有概念,所以看到电影有一种“亲切感”。儿童视角和黑白电影的表现方式有一点老套路了。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看到主角是个小孩子,我一度认定又会出现很多讨厌的熊孩子情节,结果这是我见过难得懂事又可爱的男孩,为此不愿苛责这部电影。
漂浮的情感,Too much songs。donan的男配Buzz我不懂。
C. 想要展现孩子眼中童年滤镜下的世界,却只会像赶场一样堆砌技巧,直到糖衣厚到消灭了所有质感。炫技炫得像一部韦斯·安德森的半成品,又无法做到人家的极致和精美,最后只能是不上不下割裂紊乱又时刻招摇到惹人烦的空壳。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我就觉得男主眼熟,后来发现是黑灰飞~用小孩子的眼睛看动荡的社会,没查点儿英国历史背景容易跟不上,能给到七分
。。。走or留。爱尔兰口音把ei发e是不是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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