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职业杀手Bart(葛民辉饰)技艺高超,雇主很多,收入不俗。他与妻子阿玲(方子璇饰)居于高级住宅区,小日子过的非常滋润。可惜好景不长,金融风暴后夫妻二人陷入经济危机。Bart迫于无奈,便为有钱太太杀人服务,不想有钱太太要求苛刻,要Bart在杀人之余还得拍下杀人过程,方泄心头之恨。Bart深明顾客至上的道理,决定找一个拍档合作。凑巧Bart在酒吧见到导演阿全(张达明饰),二人一拍即合,成为了杀手导演二人组,一时间生意大增,一连串的“买凶拍人”行动随即展开。后来江湖大佬标哥听闻,决定聘Bart及阿全代劳,杀死社团叛徒大雄,并要拍下影带,好让他有真凭实据能向社团交代,稳坐执事人一职。这次买凶拍人行动能否成功呢?

评论:

  • 晋驰婷 8小时前 :

    提名剧本奖个人无法认同,台词镜头都很好,但是剧情有点工业化了。离乡的挣扎,一个没出过国的东北人共情了。8.2分

  • 楠雅 0小时前 :

    二十分钟以后,Colin出现了,他演的是一个恶棍。dear Merlin !对爱尔兰不了解真的很难进入。爱尔兰有天主教、新教,有共和军,有凯尔特文化,St. Patrick,吉普赛魔法……他们平时说话像念诗,念诗像唱歌……法鲨演的羞耻里面兄妹俩也是来自爱尔兰……爱尔兰到底是个什么存在啊。have a wee think...

  • 矫瑛瑶 9小时前 :

    虽然很一般,但是看到最后我还是有点莫名其妙的感动。

  • 蒲彦君 0小时前 :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 申玟丽 5小时前 :

    很私人的电影,关于城市、时代和家庭之间的故事,和上帝之手一样。剧情散漫,很多地方絮絮叨叨的,细节处理上如数家珍;画面也确实好看,也名副其实地成为了城市电影。童年好友现在在贝法,火速把电影发给了他,虽然他在sh居家50天了。话说回来,私人电影可以很好,像罗马,像一一,也可以很平庸,像这部,但下限中总是蕴含着无限的温馨。妈妈好好看!!

  • 花彤 4小时前 :

    若把此片看成是一部私家回忆,那确是很好了。

  • 谷粱思远 7小时前 :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 璐倩 1小时前 :

    和《罗马》相反,布拉纳是以一种温情的目光回望历史,回望那个安土重迁的故乡,在感伤之外裹一层幽默的糖衣,试图去治愈一切。异时空的彩色画面,出跳的西部片音乐,也给这个黑白故事附上一层反讽调子,可惜这些都是从外部去带节奏,和人物本身的关系不大,那些正面呈现的冲突打斗,华而不实的运镜,也是商业片拍多了的毛病。丹奇贡献了两个泪点,去不了的香格里拉,不要回头望的瞩望,两场戏都是不对称对话,将遗憾keep to herself,这才是含蓄的力量。

  • 龚千雁 8小时前 :

    就那一小片街区景来回用,那黑白不就是掩盖布景的假么,最大的问题情感跳戏啊,是一会儿感受孩童的天真,一会儿又体会父母的无奈。

  • 茅浩广 6小时前 :

    童年的故乡,离开的人总有一天会回想起,那是最深层的记忆,早已融入自己的潜意识,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我唯一接受不了的是葬礼之后的歌舞,沉浸痛苦也不能太久,但是失去至亲之后紧接着表现欢乐就太过薄情了,痛苦更能让人成长。

  • 淑枫 5小时前 :

    导演这么私人,还搞致敬,为啥不自己亲自摄影呢,灾难啊,不要以为黑白多高级,黑白也能整成网大,尤其是还想和色彩硬蹭的时候。

  • 羊天华 2小时前 :

    结尾有些匠气与不够自然,摄影和配乐都很好。即使是不了解的历史事件,里面对于童年的怀念,对于父母的依赖,以及祖父祖母的智慧慈爱与牺牲,是共通的。人生总要面对别离的。

  • 独安翔 6小时前 :

    导演的戏剧出身,决定了他的风格,包括布景,台词,调度,音乐。也极其出色,尤其是爷爷和小主角的演技。

  • 颜晓 6小时前 :

    許多意圖不明的舞台調度,攝影也要卯足勁,在空間裡找尋看似刁鑽的鏡位,都在試圖營造某種學院派喜歡的嚴謹。打工人非得充藝術家,還搞金曲串燒,太僵硬了。

  • 祝弘图 2小时前 :

    没什么收获,口音也不喜欢,看完心里十分不舒服,恕我无法给高分。

  • 涂绮梅 3小时前 :

    的确有点像《罗马》,都是黑白,都是回忆性质,但整体质量还是有差距

  • 贤然 2小时前 :

    天真可爱的儿子,十分恩爱偶尔吵架的父母,爸爸负责讲大道理带全家娱乐,妈妈负责教正直做人,再加上两位睿智老顽童和欢乐的姨妈一家,真的是理想家庭了。有这样的家无论在哪无论环境如何都不会迷失自己。

  • 謇珠轩 8小时前 :

    片中父亲提出要举家搬迁到英格兰生活,却遭到母亲坚决反对,反对理由是不想让孩子因为爱尔兰口音被同龄人嘲讽,但实际上是母亲自己不愿离开故乡。作为中国人,这就根本不是个问题。这种情况放在国内,还争什么啊,父母全都去海对岸工作了,留个祖孙相依为命的留守家庭。

  • 诸念巧 9小时前 :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 苟景天 9小时前 :

    相比于罗马,我更喜欢这部,罗马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根本共情不上去,我所拥有的童年更像是贝尔法斯特,爱我的亲人和朝夕相处的邻居,最后一次搬家结束了整个童年。或许电影中很多东西比较俗,但正是这种俗使我感到亲切,以及创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纯粹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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