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吴毅将)与康(莫家尧)份属好友,俩同是飞虎队中水鬼队的精英。一次悍匪在邮轮上买卖军火,飞虎队奉命出动,与悍匪火并,虽起回军火,却被匪徒首领勇(陈启泰)逃脱。
一日,康遇见温柔文静的护士雅(陈芷菁),深表倾慕,却不知顺早认识雅,并有意追求。适外籍队长即将退役,顺与康成热门接任人选。后谣传顺获晋升,康气愤不服,兄弟陷入决裂边缘。
时勇挟持雅作人质,飞虎队追至,但遇地雷伏击,死伤无数。究竟顺能否救回雅?他与康又会否冰释前嫌?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能看完也是挺不容易的,没有任何悬念的平铺直叙
连姆尼尔森的动作还是那么的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看的还挺带劲的,尼尔森也老了,越来越多这种英雄白头的无奈感的戏越来越多,有点唏嘘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前边还好,最后一个警察能随便进豪宅搞职业杀手那套有点太扯。
Liam是个被低估的演员,一直被限制在营救人口贩卖的电影里了。挺致郁的,知道自己得了阿兹海默之后能怎么办… 为正义打一场吗,为再烧一把童年阴霾的火吗?
视角和背景完全不同的掘金记。壮丽的大自然景象衬托下,人性之原罪让绝望、压抑反而越发沉重。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6分吧,连姆 尼森老了,莫妮卡更老了。片子没有太多新意,中规中矩吧,看看连姆揍坏人也挺有意思。
平平淡淡,看完即忘。时间有点长了,90分钟左右比较好。
要不是因为有连姆·尼森和莫妮卡·贝鲁奇,这么老套的故事拍得又那么拉跨。怎么可能还会有5.8分。况且两位主演都已经老了去掉他们,3.8差不多了。
拍摄不错,题材太烂,面对野狗、蝎子、水、太阳等生存问题,主角都演绎出什么是作死,片名应该改成一个傻逼如何成功死在一块金旁边,我甚至都看不完就关掉了,不想被变成看傻逼电影的傻逼
还行吧,人性如此,节奏紧凑,没什么特别的,结局从两人分开就料到了
没有什么比英雄末路美人迟暮更令人感伤的了~
浪费时间。就像泡过十八道水的绿茶,极其乏味。
都70了,要的老年痴呆症的年纪了,还在拍动作片,真励志,杀手公司没人了吗?
不至于这么低 还是可以及格的 在卖力凸显剧情 而不是连姆尼森
很难看,给多一星曾经的女神莫妮卡·贝鲁奇,连姆·尼森老了,动作戏搞不动也少,剧情也挺乱,没坚持住,中途弃...
有时候这个世间还真的需要那些隐匿在阴影中的暗夜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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