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看到一半睡着了,看完剧本发现那些地方睡过去也不影响理解。全片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头吧。詹米多南拍拍这种角色挺好的,逐渐让我摆脱五十度灰的印象,虽然一开始看还是有点出戏
太过于自我了,不是每条道路都通《罗马》,情感要有,技术也要有
虽然想展示的是动荡年代的故事,但是影片的气质太干净了。尤其是男女主角,找的太漂亮了,共舞那段,也不仅仅是那段,影片的调性没有完全统一。当然,许多细节前后呼应还是蛮钟意的,加酶的洗衣粉广告、父亲高超的投掷能力……总比《斯宾塞》那种直接塞给你的细节展示要好得多。
看哭了。在国外这么多年其实没怎么想过家,甚至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良心。但贝尔法斯特让我怀念起童年生活,不管时代背景下在发生什么,或者父母家长邻里之间在发生什么,小孩子的忧虑只有那么点大。爷爷很让人心疼,在战乱年代保持一颗诙谐的心是一种超能力。
来个人告诉我肯爵是如何挤掉牛蛙混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的……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3.黑白压抑,我还以为用黑白是有什么深意,但是感觉导演就是为了用黑白而用黑白,就是喜欢黑白,可能
很私人的影像 人生中第一次搬离熟悉的地方 院子 喜欢的女同学 数学成绩 大街上认识的又拽又粗野的哥哥姐姐 这是孩子的世界 和大人的一样复杂 这也是成长中的第一次告别 就像影片开头 用孩子的“屠龙盾牌”去抵御暴力 另外 彩色的电影银幕 反映到眼镜上也是有色彩的 有电影的片段总是最欢乐最放松的
小朋友可爱,但是电影匠气十足,看后越想越觉得难看
一部包装很漂亮的电影,至于里面没,真就一般般。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2.5 宗教,故土,诙谐,哲理,爱与分离,以这种近PPT方式呈现,浪费情感,削弱共鸣。
影厅里时不时传出笑声|妈妈好美|影片播放之前看到Downton Abbey的预告片,本人作为Judi和Maggie奶奶的粉丝真是双厨狂喜(又想去再刷一遍《女爵印象》lol)
蹩脚的游子怀乡,拍个情怀罢了,所谓乡愁,真看不到。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贵国的故事要是能拍 不知道会比这令人心碎多少倍
Kenneth Branagh的童年,写给故乡Belfast的一封情书。影像和叙事会让我想到《罗马》,都是怀念的故事啊!
无法忍受。这样的黑白影像,这样的自传性质的文本故事,很难不碰瓷到《罗马》,但与其相提并论起来完全不能比。同样选取社会动荡大背景下与家庭往事的融合,但本片真的做到了假模假式、工业又刻意。大环境夹杂到家庭中去,但一味通过人物台词过分强调动荡不安,就像糖衣炮弹一样。片子呈现出的不是往日生活而像是流水过程,整体太过割裂,就连冲突与平复都如此儿戏,大环境-小环境没有更好融合。过分强调小男孩作为第一客体视角,将他塞入其他客体的镜头中去。摆出太多没有意义的独特机位,塞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往日金曲,就连自传性质的迷影属性也是如此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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