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铺开故事显得有些轻飘,不能说全无可取之处,至少整体气氛还挺温馨的……
“贝尔法斯特”是所有人遗落于身后的故乡,魂牵梦绕的是留下的故人、离开的游子和所有迷失的人,而离开,像所有的迁移和背井离乡的不得已一样,是城市衰落的征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很难调和的胶着导致国家的分裂。孩子问父亲自己跟女同学会不会有未来,父亲说,无论她是印度教徒、南方浸信会教徒或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正直,彼此互相尊重,随时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无疑,父亲的一番言论以及父母亲的鹣鲽情深都得益于祖父母的言传身教。祖父说,你不能通过在公园里走来走去来获得智慧。祖父语出惊人,是真正掌握生命价值本质的那一类人。无论是孩子从电影艺术中所摄取的人类文明的营养,或是新教神父具有表演性的教义宣讲,更或者紧紧贴合剧情的配乐歌单,跟祖父母的亲密关系相比,都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修饰,都是以他们的爱情为原型。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属于导演很私人的回忆 黑白的画面 小男孩穿梭在时而平静时而硝烟四起的街头巷尾 被时代推着走的孩子在意的仅仅是见不到心爱的女同学
2.5 nobody cares your boyhood ya
无法忍受。这样的黑白影像,这样的自传性质的文本故事,很难不碰瓷到《罗马》,但与其相提并论起来完全不能比。同样选取社会动荡大背景下与家庭往事的融合,但本片真的做到了假模假式、工业又刻意。大环境夹杂到家庭中去,但一味通过人物台词过分强调动荡不安,就像糖衣炮弹一样。片子呈现出的不是往日生活而像是流水过程,整体太过割裂,就连冲突与平复都如此儿戏,大环境-小环境没有更好融合。过分强调小男孩作为第一客体视角,将他塞入其他客体的镜头中去。摆出太多没有意义的独特机位,塞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往日金曲,就连自传性质的迷影属性也是如此苍白无力。
如果站在爱尔兰人的角度去看,不难理解为什么会那么痛恨英国人
在那个年代,爱尔兰岛因为政治和宗教而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而导演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察这段苦难经历,这段经历给在这里生活过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留下的人、离去的人还是失落的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这是专属于导演的回忆,它让我们在历史的阴霾中依旧还能感受到导演记忆中留存的那些幽默和快乐的童年时光。
电影拍得很好。很多镜头让人过目难忘、意无穷。比如小男孩站在街对面,看着自己的梦中女孩对着窗,梳着一头金色长发,窗映出女孩的脸,不知女孩是在看自己、还是看对面的人。再比如爷爷去世后,满脸皱纹的奶奶看着对面街的巴士,跟儿子对视,用唇语说着“GO,dont look back”慢慢地,也不用离奇的剧情、煽情的对白,眼泪早就打起了转。个人认为比《roma》更引人共情。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镜头和音乐都很美,几个角色都很赞,很多对话都富于哲理。for the ones who leave for the ones who stay and for the ones who were lost
1.黑白电影
《Belfast》导演肯尼思用上好一些特写镜头,很有意思,也是他对北爱尔兰家乡贝尔法斯特的表达!只是他运用了很多拍摄技巧,似乎更像炫技!特别是充满记忆点的那许多的仰视镜头。
6.5/10 摄影尤其是构图当然很精致,也描绘出自己对贝尔法斯特难以割舍的情怀,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城镇跃然幕上,但终究还是太私人了,或许会因为某一段的纯真与质朴发笑,但远远未能达到入戏的程度。
北爱尔兰问题只是带过而已,最多算背景,剧情里面说是宗教冲突有些保守了吧!
用黑白的影像呈现出一个9岁小男孩童年在家乡贝尔法斯特那段改变人生的过往。我个人觉得一些曾经背井离乡,迁徙或移民到其他地方生活的人会特别有共鸣。特别是已经进入中年、老年的人,生活已经稳定下来,更容易回顾往昔与家人和邻里相处的时光
导演的童年回忆改编 60年代宗教信仰导致北爱尔兰内乱 有人留守 有人离开 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有罗马的影子 也是黑白电影 剧情太平淡了 冲突也不够激烈 并没有觉得时代变化对小人物产生了影响 而且用小孩子的视角看上去 更显得没有事件感和年代感 总之 我不喜欢 看得昏昏欲睡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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