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界的教父厄文·斯坦布鲁姆去世了,留下了一段音乐传奇,和若干由他领上民谣星途的民谣乐队。他的儿子乔纳森筹备着要在纽约市政大厅为他举行一次纪念音乐会,演出名单里包括了厄文生前喜爱的乐队,其中有“米奇和米基”,“民歌手”乐队,还有“新大街歌手”等等。
“米奇和米基”(尤金·列维和凯瑟琳·奥哈拉)曾经是当年的黄金情侣档,如今两个人的感情已经烟消云散。米奇受到重大刺激,一改早期创作的甜蜜风格,每张专辑都描述他无尽的痛苦。如今人们都期待着看到两个人在舞台上表演他们的金曲:《吻在彩虹尽头》。
“民歌手”the Folksmen则是60年代,由三个在俄亥俄的维斯理安大学认识的大学新生:杰瑞(迈克尔·迈克基恩)、阿兰(克利斯托弗·盖斯特)和马克组成的,当年他们进行了26个月的全国巡演,成为民歌运动的中坚力量之一。乐队曾在格林威治村周围演出了很久,但推出一张实验性的电子民谣以后,他们已经有30多年没有唱过歌了。
“新大街歌手”以前叫做“大街歌手”,灵魂人物是波纳和他的妻子,曾经的三级艳星洛丽。他们信奉颜色里产生的神圣力量,给乐队定的制服颜色极其俗艳。他们的音乐可能会被专业人士看做垃圾,合声多的成了噪音,乐队有14把吉他,然而这个乐队出了无数专辑。
从筹备到演出的整个过程被电视台全程纪录,作为对厄文的致敬专辑推出。仅此一晚,这三个重组的乐队将在纽约的市政大厅表演那些让他们几近成名的音乐。
导演真是有逆时代的自信啊,但抱歉不是所有观众都有颗怀旧且文艺的心。
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第一部洪尚秀 固定机位长镜头人物说话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你在用彩色拍吗?
我为金敏喜唱歌打四星,我为金敏喜看雪打四星,我再为金敏喜拿花笑打五星(之后见长评)
—对
女性与女性之间的互相欣赏,两人的轨迹因散步而重合,变得形影不离,至小说家的电影放映而分离。最后被一万点伤害暴击…
《引见》《在你面前》《小说家的电影》,说实话连着三部,实在让人产生了审美疲劳,甚至略微有厌烦感。翻来覆去那么几句台词,导演、演员、诗人、制片人、小说家等等等等各路文艺工作者一边走着、站着、坐着、喝着一边商业互吹,“我是你的粉丝,见到你真荣幸”“你的作品实在太有魅力了”“你一定能写出、拍出、演出更好地作品的”balabalabala,真是越听越不是滋味。还好这片子还能看看金敏喜,洪常秀我是看够了。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老洪头的电影不必多说就俩字好看。可是他真的越来越过分了,以前还是拍敏喜的同时顺便表达一些自我,到这一部甚至完全没了自我,就是单纯想示爱以及炫耀wuli敏喜!重点是还拿了奖!好过分!好嫉妒!!
我怎么觉得洪尚秀最近几部片子从狠狠挤兑男的也开始挤兑女的了呢?
真的很喜欢洪尚秀眼里的金喜善,那种爱意和他们俩对于周遭的态度,总是能让你莞尔,这种情感加上电影中意外邂逅的相遇,促成的故事。一种随性的松弛感。
全程靠对话推进,满眼的黑白,镜头换来换去换个地方继续说。小说家的电影,一个转场忽然就拍好了,电影里的电影,黑白变为彩色,爱情因此显得更动人,他们的爱充满生机。(记第一回跟朋友在线上同时观影的片子)
''故事总得有点情节吧!''''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真实发生过。''那咱还能说点啥呢。
前面喜欢,直到戏中戏肉麻得有点受不了,可能沉浸在爱情里的人在观众外人眼中就是这样吧。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觉得洪尚秀的电影太好看了,同时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所有人口中所说的金敏喜好美,一切都如此自然,流畅,真实,美好,让我想到戈达尔那跳舞的三十秒,也想到自己电影所有的彩蛋,正在想的时候这个片子也出了彩蛋,确实是这样的用意呢,很酸地说,洪尚秀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彻底息影了,但洪尚秀大概会拍出更棒更美好的电影吧,伟大并不是那个最好最合适的词语。
有才华的创作者有特权用各种奇技淫巧(褒义)展现俗气、庸常和琐碎的东西,比如秀恩爱、比如对世俗的反抗。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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