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罗马》差了三个《爸妈不在家》,摄影太棒棒了。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确实看出很多《一一》的味道,动荡的年月里更加感慨。
2.故事太过平淡,冲突不够激烈,像记流水账一样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布拉纳用一种最自以为是的方式去复古,拍出了超低配的《罗马》
桥段有些零散 角色可爱 英式祖传生活小妙招 工人阶级的父亲们都不错
(爱你的家人会在离别时讲"go now, don’t look back.” 啊 我也好想奶奶:( for those who stayed, for those who left, and for those who are lost; 讨论搬家时其中一册booklet是start a new journey in Vancouver, 这些事都已两年了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有詹米多南就是烂片无疑。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其实对于有的人来说 幸福就是阳光 音乐 舞蹈和啤酒 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深刻” 那又何必煞有介事的加上这么多形式外壳呢?从开片的第一场暴动炸车开始其实在影像上用黑白就大可不必 而所有的情绪段落都来升格加大段配乐真的充分暴露导演对电影艺术的“粗通皮毛” 唯一可称道的是演员出身的导演对几名老演员的镜头表现尚对得起演员出身 但动辄怼脸的特写也同样令人出戏 学习了几部经典影片就不列举了 拿它跟《罗马》比真的有惹到我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同样作为乡愁电影,和《罗马》相比,《罗马》的艺术性可是《贝尔法斯特》比不上的。作为儿童第一视角叙述往事,带有更多幽默诙谐的口角,每个导演都有自己独特的乡土故事,比起《罗马》显得更平民了一点。
呃真的是毫无惊喜的命题作文式电影……2.5
我相信肯尼斯布拉纳说的,他确实没看过《罗马》,不然也不至于把这个片子拍成个爱尔兰版的《岁月神偷》。但他的摄影肯定看过《罗马》,不止一遍。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RNM!奥妙加钱💰 (一个蹩脚木匠做了摇摇晃晃的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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