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纽约,三个儿时的玩伴虽然在同一个城市里过着不同的生活,但是一直保持着纯真的友谊。有一天,他们共同接到了应征入伍的通知单,并且只有30天进行准备。瑞弗金是一个事业正处于上升期的已婚律师,最近刚被升为律所的合伙人,他想方设法寻找应征入伍程序中的法律漏洞,以期可以逃避兵役。费勒正在写作自己的第二本小说,之前的第一本已经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然而应征通知无疑毁了他的计划。费勒转而为自己列了一个单子,上面写有自己最想做的十件事,希望自己在入伍之前能完成它们。狄克逊是个出租车司机,一直独自一人生活,他对于入伍一事觉得很兴奋,为自己将成为一名军人而感到骄傲,直到他意识到入伍以后也许他将失去很多东西。
在三十天里,三位主人公对友谊、人生、死亡、勇气和爱情的观念都将面临考验……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连大爷是欠房贷了吗?一样的情节拍千百次还不厌倦。女神老的跟刘晓庆似的。记忆失去和把信息记在胳膊上是小亮点
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人是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导演欠打。本子吧,有瑕疵,精耕一下应该还不错,可拍的四不像,核心不突出,辅料没有料,冷热节奏乱糟糟,想一出是一出,估计伏笔都不好意思自认,拍成这样,最后几幕竟然还想追寻点意境自我陶醉一下?真糟蹋连姆大叔的演技。
连姆叔进入特工阴影出不来了,而且每次的剧情都呈越来越烂趋势,感觉这电影就像拼凑起来的,导演开机前联系了几个名角就开机了,连剧本可能都是淘宝代写那种
分数:60
连姆是奔着杀手大叔终身成就奖去的,这个适配角色故事都可以连上了
断断续续分几天看的,情节还能接上,我觉得很不错。老年人大集合,现在这种片子太多了。中年人都去演漫威了,动作片留给老年人真是电影界的老无可依啊……
马丁坎贝尔去给El Paso拍了个城市宣传片么?这剧本这卡司没啥问题,凑一块儿就怎么也不对味,拍得温吞水一般。
连叔老了,虽然还是动作利索的杀手,但是却得了老年痴呆症,工作效率大打折扣。莫妮卡贝鲁奇看起来更显老,满脸的皱纹,女人确实比男人不抗老,心酸啊!
叙事有些混乱,剧情也很杂乱,人物塑造也不大行,但是我爱看
本来觉得是低分,但有些地方还是可圈可点的。
“人人都会死,
现在是老年痴呆 下一部是不是要在轮椅上拍了.
自然老去的Liam,Monica和Guy。奶奶的,这么好的电影5.8分?!法律不能解决的,就…,正义No.1!
太平淡了,观赏性比导演上一部《门徒》还差,曾经好莱坞那种3~5千万成本的杀手动作片,现在都降格到1千万成本以内然后拍完发流媒体,动作场面摄制上各种廉价抠搜。比大叔前几部要好一点,但也是看完就忘。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人为财死之小菜鸟荒野拾金记~趁人之危加价杀狗如麻的一看就知道是坏人嘛,还敢让他知道有金子真不怕被灭口...=。=
连姆尼森真的老了,当年还能亲切地称他为大叔,现在只能管他叫大爷,过去动作戏是看点,如今已经变成槽点。
故事无趣 想有个复杂情节 但是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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