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采访梦境的形式串联在韩打工的外乡人的群像,通过他们身在异乡为异客,异乡犹有故国梦的的讲述和大量生活环境的空镜展现他们不一样的乡愁和孤独,他们来自世界各地,又散落韩国各地,他们各自有梦,生活在不一样的风景之内或之外
真正的幻灭不是一无所有,而是学会了活得光鲜哟。回看现在,和书里的可是毫无区别呀。全剧最爱伯爵夫人,活得精致又清醒
首鼠两端的人终究不得好死———只是可怜了男主的第二个女友,算是故事里唯一一个好人
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闯巴黎,旁白很多,没有吸引人的演员,服装有质感。看了45分钟。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巴尔扎克的小说改编,画外音保持小说风格,故事疯狂,而且喜剧色彩出乎我的意料,一个对于出版社的反讽,而且保持资本本身“粗俗和活力”,显然作者站在资本一边,对于贵族是非常反感的,主角失败了,就是这样。
看完电影打开豆瓣,忽地只觉得讽刺啊,豆瓣一部部热门或冷门新片,沸沸扬扬的评论们,不知道有多少是花钱买的,多少是关系户,多少是真性情,多少是凹人设,又有多少是崇拜权重、跟风的
巴尔扎克的小说改编,画外音保持小说风格,故事疯狂,而且喜剧色彩出乎我的意料,一个对于出版社的反讽,而且保持资本本身“粗俗和活力”,显然作者站在资本一边,对于贵族是非常反感的,主角失败了,就是这样。
這拍得也太依賴畫外音了。男主演老是歪著嘴笑看著不太聰明。
-很有智慧?那是做作;
哎,虚幻的繁华伸手可得,缺一碰就碎…等到繁华落尽时,那些最虚伪最狡猾的人被留下…
有一天,在加利利海上,两个评论家坐在一艘船上,突然间耶稣出现了,行神迹在海面上行走,一个评论家对另一个说:“瞧见了吗?他甚至不会游泳。” ——如果一本书很感人就说它故作伤感,很古典就说它匠气,有趣就说肤浅,很有智慧就说它做作,如果它很有启发,那就说它哗众取宠好了。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纷繁乱世,最难的不是看清局势,而是弄不明白自我
一个隐秘的枪火高手邋遢哥带着独子在深山老林里默默生活,碰到了一个受伤者而被即将出现的三侠客干伤而引发恻隐之心救助,三侠客的到来让彼此之间危机感十足,当耐心被磨灭,开始擦枪走火互相干仗,好心的大舅哥说了别热这家伙,否则将接受烈火回击。没人相信牛逼的大舅哥,喂了子弹走了!主角邋遢哥一阵神操作,对手皆亡。邋遢哥救受伤者却发现是当年的黑帮而腹部中弹,儿子紧急关头救了父亲邋遢哥还是因为伤势较重而死亡,儿子独子上路寻找父亲的传说!关键是有钱啊!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墓地的价格令人望而却步,因为房地产投机甚至扩大到了墓地行业。即使永恒的安眠也是要钱的。」
过山车的经历…来回摇摆,树敌太多,也算精彩过
得亏有文本的厚度。借古讽今了,一路看下来,满腔的怒火。一个最天真的女性就这么死了。
亮点全在原著文本和旁白了——因而我只觉得巴尔扎克好厉害,却并无导演什么事。
硬核亨利,冷门佳片,很高兴没错过你。片尾曲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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